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鑫鸿海商务公司为了发展更多的会员,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其网站,展示“中军创融合复转创业基地示范企业”牌匾,宣称其公司是“复转军人就业再就业平台”,由“中军创融合复转创业基地”为公司授牌。而实际上,“中军创融合复转创业基地”属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调查结果显示,自2017年2月5日起至案发之日,鑫鸿海商务公司在钟、卓二人的共同组织下,从上海九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眼镜11万副,按以上销售模式,在重庆、新疆、四川等地注册发展会员44212人,共销售鑫鸿海眼镜81396副,销售收入58201580元。其中,钟某实际获取提成1954078元,卓某实际获得提成18793元。 彭水县工商局认定,钟、卓二人的行为属于传销,决定没收钟某违法所得2197827元,并处罚款200万元;没收卓某违法所得18793元,并处罚款75万元。 目前,案件的后续调查工作还在进行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