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明确了撤销案件和不起诉程序,明确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公安部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侦查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提起公诉。 周强表示,对于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和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情形,试点方案都设置了需经公安部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严格监督程序。 另外,按照试点方案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并从轻处罚,即使处罚后发现漏罪仍可以追诉。 周强还介绍说,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正执行,防止产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方案对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权钱交易、放纵罪犯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情形的,明确规定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审议意见 建立追踪机制强化办案责任 李连宁委员提出,当事人认罪认罚,办案人员有可能就不再尽心尽力去查办案件、收集证据,导致办案有惰性,甚至办案体系从重证据转到重口供的导向上去。 张苹英代表也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可能会令嫌疑人避重就轻,隐瞒罪行,瞒天过海;让办案人员形成重口供而轻证据的倾向。建议对这类案件判决建立登记和追踪机制,既可以对被告是不是真实认罪产生威慑力,另外,也对办案人员有一个更加强化责任的作用。 刘德培委员认为,对于可能出现的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出现“二进宫”甚至“多进宫”现象,应该设置惩罚措施。 京华时报记者沙雪良 [责任编辑:陈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