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讯,“你们拘留我吧,判我多久算多久,我不接孩子。”昨天下午,身为父亲的罗某权衡再三之后,宁愿自己进拘留所,也不愿执意不将已经在医院滞留了3年多的儿子接回。西城法院执行法官随后宣布拘留决定,罗某及其妻子郭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天。 身为父亲的罗某权衡再三之后,宁愿自己进拘留所,也不愿将儿子接回 庭审来了“不速之客”“林法官,他们来了,就在法庭里,您快过来……”昨天早上刚一上班,西城法院执行法官林力军便接到了申请执行当事人的电话,他赶忙招呼同事,赶往本院北区审判法庭。 法庭里,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正在审理,原告罗某和郭某是来自内蒙古的一对“85后”小夫妻,因认为阜外心血管病给其儿子治疗过程中操作不当而起诉医院。 由于要先进行医疗鉴定,庭审没有进入实质审理,很快结束。正在双方看笔录签字的时候,林法官和同事推开法庭大门,向坐在原告席的夫妻俩出示了工作证,接着说明来意:“我们是西城法院执行庭的,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申请执行一案你们知道吗?” “知道。”夫妻俩平静地表示。 “那你们跟我们回执行庭处理一下。”林法官说。 为了找他俩,林力军法官没少费工夫。“去年底,我们接到了医院的执行申请,他们人在内蒙找不到,打电话不接,寄执行通知书也被拒收。”林法官告诉记者:“后来我们通过当地法院向二人当面送达执行通知,他们看了就是不签收。我们正想着还有什么法子能找到他们时,医院打来电话,说俩人把医院告了,要开庭,这才把人堵着。” 随后,夫妻俩被带回执行庭。 父母将儿滞留医院3年半3年前,同样是在西城法院,罗某夫妇和医院的位置却是互换的。当时,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将夫妇俩及他们的儿子起诉,除了要求夫妇俩为儿子办理出院手续,腾出病床,交清8万余元欠费之外,医院还提出了一项索要抚育费的要求。 2012年10月,罗某夫妇带着还不满一岁的儿子从内蒙来京,到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后,孩子却离不开呼吸机,经会诊,孩子被查出声门下狭窄。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医院在起诉书中称,心脏病手术做完了,但罗某夫妇拒绝为孩子办出院手续,缴纳医疗费,要求医院赔偿80万元。医院多次告知劝阻无效。2013年1月,罗某夫妇干脆将孩子“遗弃”在医院,自己回了老家。 3个月后,医院提起诉讼,认为夫妇俩不当占有公共医疗卫生资源,损害了医院的合法利益。 罗某夫妇认为,医院在手术中和术后对孩子反复多次插拔气管插管,操作不当,导致孩子气道损伤,形成声门下狭窄,双方就此协商未果,他们才将孩子留在医院,为的是敦促院方解决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上次诉讼中,对于医院是否有责任,司法鉴定已经给出了说法。鉴定认为,孩子是先天性心脏病伴发先天性气管狭窄,较难预见,但院方在术前检查措施不完善,对孩子气管先天性狭窄畸形的可能合理谨慎注意义务存在不足,但是鉴定认为,孩子的气管狭窄,与院方进行心脏手术时的救治措施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2015年10月,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孩子已经符合先天性心脏病出院标准,夫妇俩应为其办理出院手续,结清医疗费并支付每月3000元抚育费。至于认为医院操作不当一事可另行诉讼。 然而,罗某夫妇一直没有甚至不再露面,完全将孩子丢给医院。 “待在医院起码能保住命”昨天中午,记者在执行庭见到了这对父母。夫妇俩将把孩子滞留在医院三年多,甚至近一年时间都没再去看的原因居然归结为——为了孩子。 罗某告诉记者:“孩子原来就是心脏病,没有声门下狭窄,我们怀疑是医院操作不当。后来阜外医院建议我们去儿童医院治,儿童医院的专家表示应该尽快手术。” “既然应该尽快手术,为什么拖了这么长时间?”记者问。郭某流着眼泪说 :“儿童医院说光切开气管就要3万,后续费用还不知道,如果手术好做我们早就抱走了,我问了好多人,这个手术可能要做好几次。我们来北京给孩子治心脏病已经花了20万,没钱了,怕去了儿童医院,钱不够手术做不完,让孩子又受了罪又耽误了病。” “但是让孩子待在阜外医院,肯定治不了孩子的病啊,那不更耽误了吗?”记者追问。“是,但我们那地方冬天很冷,接回去,万一孩子有个感冒发烧的,他这病一口痰就能卡死,我怕孩子命都保不住。”郭某说。 “那为什么后来都不露面了呢?”郭某回答说:“有一次我们去看孩子,医生带着我们去儿童医院给孩子检查,还是声门下狭窄。医院不让我们回去,我们看医生去饭馆吃饭了,就把孩子放在饭馆走了。”郭某表示,此后一年,他们没再去过医院,“怕他们又把孩子给我们。” 作为孩子的父母,抚养照顾孩子的义务是推卸不掉的,郭某对此心知肚明。她的打算是,利用把孩子留在医院的时间,他们夫妇去打工挣钱,等钱凑够了再接孩子看病。 “你当妈妈的不想孩子吗?”记者问郭某。“想啊,怎么不想。”郭某已经哭肿了眼睛,轻声抽泣着说:“孩子可懂事了,近一年我们没去过,就通过护士跟孩子视频聊天。孩子看见我哭,还劝我说妈妈别哭了……” 夫妻俩一直没去看孩子,但执行法官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可没少去医院。“这三年多,孩子就一直在医院,跟小可怜似的。”执行法官告诉记者,小家伙已经4岁半了,特机灵,管护士叫妈妈,整天在医院楼道里串,看上去和正常孩子没什么两样。医院给他在病房里支个婴儿床睡觉,平时哪个护士值班就负责照顾他,护士们吃什么就给他吃什么。 林法官苦口婆心劝两人:“现在给孩子看病最重要。你们口口声声为了孩子,可你们的行为却背道而驰。这么对抗不是解决方法。为孩子想想,病房里其他孩子都是父母陪在身边悉心照顾,你们把孩子放医院三年多了,他身心会受多大伤害,你们怎么不考虑考虑?如果你们觉得医院有问题,把孩子接出来可以和医院去打官司啊。” 郭某撇着嘴接过话茬:“身心受伤害(是次要的),待在医院起码能保住命。”林法官忍不住嗔怪:“在你们身边就保不住命吗?在医院生活和在父母身边生活,哪个好哪个坏还用说啊,你们就能这么狠心?” 林法官郑重询问两人能否履行判决,那我们就按法律程序将孩子接走,夫妻俩都不同意,板着脸跟法官“对峙”。 父母拒接孩子被拘留“如果你们执意不履行判决,那我们就按法律程序走,该拘留拘留。司法拘留就是15天,之后可能还会面临更严重的制裁。”林力军法官说,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遗弃罪都可以追究他们的责任。 随后,罗某给自己的律师打了个电话,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态度也不那么强硬了,和妻子郭某商量怎么办。“我们先去医院看看孩子,然后给孩子做个检查,如果没事我们就接走。”郭某终于松了口。 执行法官随即联系医院,毕竟一年没见了,为了证明孩子的身体状况,院方也同意陪同到儿童医院给孩子做个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