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口男子谭某(1987年出生,初中文化)在宾馆门口贩卖毒品被警方当场抓获。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3月15日17时许,被告人谭某在海口秀英区向荣路幸福楼旅租宾馆门口前的马路边,以人民币350元的价格将1包毒品贩卖给购毒人员胡某。双方交易结束准备离开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被告人谭某身上缴获毒资人民币350元、作案工具手机一部和毒品1小包,经鉴定,含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1.3280克。从购毒人员胡某身上缴获毒品1小包,经鉴定,含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2.6647克。 □记者黄婷通讯员陈丹女 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