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讯,北京市二中院发布刑事裁定书: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 相关新闻黄光裕三年后二次获减刑 提前出狱可能性不大2015年12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示,因两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建议将黄光裕减刑1年。 三年后二次获减刑 出生于1969年5月9日的黄光裕,现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若这次减刑公示通过,黄光裕的服刑日期将提前到2021年1月16日为止。2011年,因为表现良好,黄光裕被派往监狱医院当护理员,护理“病犯”。2012年10月,获得10个月的减刑后并被调往花房工作,负责整个监狱的花卉养护以及草地的修剪和浇灌。 提前出狱可能性不大 法律规定,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一半。到2015年11月,黄光裕已服刑7年,刑期正好过半。此前,甚至有传言,黄光裕有望获得假释,提前出狱。 不过,有律师指出,根据去年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对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在内的三类罪犯的行刑从严要求。黄光裕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属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范畴,处于严格监督之列,想突破常规提前出狱难度较大。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安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