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调查认为,闫啸天等人买卖的是燕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遂于2015年5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000元;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贠荣杰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5000元。随后,新乡市中院刑事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 闫啸天上诉后,新乡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2016年4月26日,新乡市中院驳回了闫啸天父亲闫爱民的再审申诉。 如今全球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 每个人都要加强自己的法制观念 否则一不小心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 新闻晨报(shxw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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