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是接受媒体采访时宣称,“他们要是愿意实名出来,我们就让重复实验成功的人实名出来”,但当魏文胜等13位科学家实名公开“不能重复”后,他又称:不公布声称可重复者的名单是“保护他们也保护自己”——他们倒成了可怜兮兮的受害者了! 即便是从《自然—生物技术》撤稿,韩春雨不但不思己过,还把撤稿归罪于“科研界一直无法根据我们论文提供的实验方案重复出论文图4所示的关键结果”。 他还继续声称:“我们会继续调查该研究缺乏可重复性的原因,以提供一个优化的实验方案。”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韩春雨屡次出尔反尔,他的话调查组核实了吗,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谎言?调查结论并没有给出这些关键信息。 再来看看河北科技大学。 面对从私下到公开、从个别到团体、从国内到国外的科技同行的质疑,河北科技大学一概视而不见,他们是这么做的—— 2016年7月7日,河北科技大学发布公示,拟推荐韩春雨为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候选人。 8月18日,韩春雨被该校推荐获评“美丽河北·最美教师”荣誉称号。 9月6日,在韩春雨备受国内外多个实验室无法重复其实验结果的巨大争议声中,河北科技大学非但没有兑现一个月前“公开验证”的结果,孙鹤旭校长还在新生开学典礼上为韩春雨点赞:“(学校)拥有一批在教学上认真负责、在科研上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特别是一批像韩春雨一样的年轻老师。” 9月30日,河北科技大学推荐韩春雨为“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不难看出,对国内外科学同行的质疑,河北科技大学非但没有对韩春雨团队的论文展开调查,反而继续绑定备受质疑的NgAgo项目,争取上级科研经费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视公众和科技界同仁的质疑如无物、满脑子想着“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的河北科技大学,他们的“调查”结果你信吗? 特别是:在韩春雨和河北科技大学已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的情况下,后者真能“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在这种情况下,是实事求是、查明真相、依规严惩,还是上下其手、抱团取暖、含糊其辞、蒙混过关,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对于韩春雨的实验研究进行“学术评议”,结果不外乎两种:无心犯错和主观造假,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处理的结果也有天壤之别。如果是主观造假,比照一下日本“小保方晴子”,就会知道是——不但韩春雨的实验室会被关闭、他本人会被“终身禁赛”;河北科技大学的相关领导,至少也要写检查吧? 如果是“未发现韩春雨团队有主观造假情况”呢? 看看河北科技大学的处理:有关方面按照规定已取消了韩春雨所获得的荣誉称号,终止了韩春雨团队承担的科研项目并收回了科研经费,收回了韩春雨团队所获校科研绩效奖励。换句话说,与发表论文之前相比,韩春雨毫发未损、全身而退! 而河北科技大学呢?他们由此获得河北省发改委投资2亿多的项目经费为何不见交待? 也许对于河北科技大学来说,调查就此结束了。他们在调查的最后声称要“支持和鼓励广大师生探索科学未知、服务社会民生。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如果韩春雨事件就这样草草收场,那些抱着巨大希望、费钱费力重复韩春雨实验的科技界同仁能答应吗?数以百万计的科技人员将作何感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上半年印发的《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若干意见》将情何以堪? 不夸张地说,韩春雨事件是检验两办《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若干意见》能否落实的试金石,是衡量中国科技界能否维护科学尊严的一把标尺,是映照中国学术生态的一面镜子。 要知道,河北科技大学公布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并非尘埃落定、一锤定音,而应是广大公众追求真相、中国科技界对学术不端“零容忍”、捍卫科学尊严的斗争的开始—— 一、请河北科技大学公布该校学术委员会成立的调查组的人员名单; 二、请调查组公布“该论文涉及的全部原始实验资料”,并给出得出“未发现韩春雨团队有主观造假情况”这一结论的详细证据; 三、请公布河北科技大学委托的“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室名称和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