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
时间:2016-12-28 16:24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关党建考核机制。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委结合考核对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用好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不定期抽查,发挥好督促检查的作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将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实际需要,组织督导组,适时对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各党支部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按要求划分了党小组、设立了纪检委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立了二级党组织。 五是加强党章党规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组织广大党员参加中央国家机关网上党章党规答题活动,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规章,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均按规定时间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讲党课,“三会一课”质量有所提高。“七一”前后,党组书记、会长李小林带头给党员讲党课,党组成员在分管部门讲党课,各部门党支部书记分别讲党课。开展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活动,组织在全会范围内开展支部工作法交流和推广,进一步促进支部和党员学习。 六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开展党组成员与青年党员面对面、主题演讲和征文比赛、视频访谈等品牌项目,引导全会同志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强化“四个自信”,在对外工作中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继续宣传推广已经总结提炼出的民间外交工作者核心价值理念,树立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身边榜样”,适时邀请党建理论专家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座。 七是梳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整改落实台账,开展“回头看”清理工作,结合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成效,将专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民间外交发展的动力。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六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召开支部书记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司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班和机关纪委委员培训班,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实“两学一做”学习和实践内容,努力实现学以致用,推动民间外交工作。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由分管副会长或人事工作部的同志,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是党组多次召开干部人事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反复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制定《全国友协司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全国友协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全国友协内设机构非领导职务晋升办法》。 三是针对“有的干部年龄认定不准”问题,人事工作部对干部年龄前后不一致的9人重新审核,并向干部本人解释说明了政策,最后以组织认定为准,按照规定重新认定2人。针对“个别干部年龄、学习经历涉嫌弄虚作假”问题,通过调阅档案、查看户籍底档复印件、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等办法,查实了情况,纠正了问题。会党组指派专人对其进行了严肃谈话和批评教育,责令干部本人认真作出书面检讨和深刻反思。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关于“全国友协副职公务宴请不符合规定”问题,我会及时修订《全国友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出台《全国友协外事宴请管理规定》和《全国友协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全国友协副职公务宴请标准,严格宴请报批程序和公务接待手续,坚决抓好落实。 二是关于“下属单位从捐款中违规发劳务费”问题,经核实确认,该问题的发生主要是对基金会管理规定不清楚,对本单位性质不明晰所致,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清退、整改。 三是关于“在外事接待中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已监督相关人员退还全部劳务费,并进行提醒谈话。党组要求办公厅主持起草《全国友协关于劳务收入的管理规定》,待批准后施行。 四是关于“下属单位购买超标轿车,个别干部公车私用”问题,党组要求相关下属单位制定《关于超标车辆的处置方案》,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竞拍出售。同时制定下属单位《业务用车管理规定》,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三)关于“基建、基金管理漏洞较多,廉政风险大”的整改情况。 1.针对“基建管理违规操作”问题。 制定出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招标、工程设计、监理验收、审计决算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管理。 2.针对“基金监管较为混乱”问题。 一是关于“部分大额支出或采购未进行询价比较和招投标”问题,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已在2016年10月20日召开五届三次理事会,通过《比价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使用基金会资金开展的公益活动项目,包括工程建设类、服务采购类以及物资采购类等,根据不同金额,分别进行比价、邀标和招标。 二是关于“基金使用大多未经理事会集体研究”问题,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长期实行理事会授权下的常务理事会审批制度。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基金会已在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五届三次理事会上,取消了常务理事会制度,并将原21人组成的理事会缩减至5人,确保理事会成为最高的决策机构。 三是关于“个别机构在基金会分别列支宴请和劳务费”问题,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管理。主要是:按照《全国友协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制度、严控宴请标准;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基金会将于12月底前修改相关财务制度,增加“友协各部门公职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基金会列支劳务、补贴等费用”条款,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