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国民政府为什么迟至1941年底才对日宣战?(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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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国民政府为什么迟至1941年底才对日宣战?(2)

将中日问题同世界问题结合起来,根据九国公约及其它条约,采取以一方压制一方、联合一方战胜另一方的策略,不失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败日本帝国主义的手段。但是,九国公约本身不但表明中国受列强共同支配的屈辱地位,也表明列强对中国是否对日宣战所持态度:1931年11月国联教育考察团对蒋介石表示:“希望你不要说中国政府将与日本作战的话。和对日本宣战的话,从中国政府方面说出去,深恐世界各国之拥护正义与和平者,对中国不表同情。”另外,国民政府对欧美在远东的利益及其政策之间关系并未真正弄清,一个英国议员1931年12月在下院发表演讲时说:“对于1931年9月18 日日本进攻满洲这件事,我们有什么理由要单独地或同其他国家一道反对日本呢?坦白地说,无论在行动上,口头上还是在感情上和日本为难,本人都看不出这样做有任何道理。”“如果我们谴责日本,那么我们对印度的全部政策以及对埃及的全部政策也应该受到谴责了。”可见,“国联不可恃,列强不可恃,联俄联美不可恃,可恃者惟我人对抗战之决心。”

三、国内“安内”问题

国民政府迟迟不宣战的又一主因是对国内政局状况的认识。综观抗战全面爆发前的中国,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一个分裂的国民党统治下的分裂的中国。为此,蒋介石在1931年11月顾维钧就职外长仪式上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未有国不统一而能取胜于外者。”后来在《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演讲中进一步作了详细论述:他首先认为中国对日抵抗的条件“一点也没有”完备,“不仅是在物质上和实力上没有具备,就在我的思想上、精神上也没统一”,“安内是攘外的唯一前提与必要的准备工作。我们现在一定要求内部真正统一和安定,然后才能抵御外侮。只要国内真能统一安定,集中力量,攘外就有绝对的把握,一定可以消灭侵略我们的任何强敌。”因此他断言:“现在御侮救国、复兴民族唯一要道,就是先求国内的和平、安定、统一、集中。”

蒋介石在1934年12月发表的《敌乎?友乎?》一文中继《东北问题与对日方针》所更清楚表述的“不绝交、不宣战、不讲和、不订约”的“四不”方针。“攘外必先安内”也落实到后来的一系列事件上。在这些事件中,国民政府一般作有限的抵抗,之后后撤,其目的是为了避免更大规模的战争。再之后寻求妥协的办法。这些办法一般是以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不签订正式的割地和约为原则,让代表地方的领导人签字出卖国家利益,换取暂时的和平与安宁。这些事件及其相关协定是:“一二八”事变及《淞沪停战协定》;1933年的长城抗战及《塘沽协定》,此次抗战之初,蒋介石曾调嫡系3个师北上参加作战;1935 年华北危急局势及《秦土协定》和《何梅协定》。

我们还不可忽视的一个文件是1931年9月28 日国民党中央所发布的《告全国学生书》。这个文件是从国内状况来回答为什么不能宣战的情况下发布的。它辩护说:“近世之战,非犹夫历史之驱士卒以相搏矣!非以全国水陆交通集中于政府权力指挥之下而指挥之,则不能战;非以全国之经济集中于政府权力指挥之下而指挥之,则不能战;非以全国人民平日所享受之自由生命集中于政府权力指挥之下而指挥之,则不能战。……夫宣战问题,可战而不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之也;不可战而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备战未毕,而轻于一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备战完毕,而不敢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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