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强拆房屋被判违法 最高法提审责令行政赔偿(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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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强拆房屋被判违法 最高法提审责令行政赔偿(2)

  “从本案看,婺城区政府并未较好地把握好程序与效率的关系,更未意识到遵守程序也可能提高行政效率。”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长、行政法学教授章剑生分析说,此案主要争议是婺城区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拆除程序是否合法,对照法院查明的事实,婺城区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就拆除了许某某的房屋,故三级法院一致确认婺城区政府行政行为违法。

  在章剑生看来,依法行政是政府行使职权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机关有“做什么”的实体法依据,还要有“如何做”的程序法规定,“从本案看,婺城区政府并未较好地把握好程序与效率的关系,更未意识到遵守程序也可能提高行政效率。”

  东南大学副校长、长江学者、行政法学教授周佑勇评价认为,此案充分考虑到此问题的复杂性,既保护因违法拆除给权利人房屋造成的损失,也保护被征收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当地征收补偿政策应当得到也能够得到的补偿利益的损失。

  “此案开创性地综合协调适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让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确保产权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周佑勇说。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表示,最高法的判决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搬迁行为在组织法和行为法上的主体责任,防止市县级政府在违法强拆后,又利用补偿程序来回避国家赔偿责任,回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对行政强制权的监督。

  “我们基于行政效率的考虑,因施工不慎造成房屋损害,忽视了管理细节,今后将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从源头上进行规范。”被申请人代表、婺城区区长郭慧强在庭后表示,婺城区政府将规范征收补偿的行为,让更多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我们也会依法依规作出补偿,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对话主审法官耿宝建

  行政侵权违法不能仅“补偿”,还需赔偿

  澎湃新闻:此案有何典型意义?最高法提审的目的何在?

  耿宝建:这只是我们审理的一起很普通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对一、二审不服,主要理由是,区政府没有按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和补偿决定,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实,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中都确认了区政府强拆行为的违法性,但也同时认为此案应通过征收补偿的程序解决。

  之所以提审此案,是因为如果按一二审判决执行,可能对产权人不公平,难以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提审改判就是要解决实际赔偿时的房屋市场价值远远高于征收决定公告时的市场价格的问题,要考虑通过全面赔偿来全面保护产权。

  澎湃新闻:在您看来,如何才能实现产权保护的合理性? 

  耿宝建: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要求,应逐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要即时、合理补偿。此外,结合此案的争议焦点,我们确立了“有权必有责、违法须担责、侵权要赔偿、赔偿应全面”的裁判理念。

  在庭审中,区政府辩称系误拆导致涉案房屋损毁,这一说法通过庭审调查是不能成立的。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才具有依法强制拆除合法建筑的职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民事主体并无实施强制拆除他人合法房屋的权力。房屋虽然是建筑公司实施拆除的,但责任只能由委托人区政府承担。

  澎湃新闻: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及与征收相关联的行政行为违法侵权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有何复杂性?

  耿宝建:的确,此类案件有其特殊性。为充分保障房屋所有权人产权,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协调适用《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科学地决定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让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应当获得、也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但国家赔偿与行政补偿相同的项目不得重复计付。

  对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侵犯房屋所有权人产权的,应当依法责令行政机关承担全面赔偿责任,不能让产权人因侵权所得到的赔偿低于依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以充分发挥司法的评价功能,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澎湃新闻:传统观点认为,征收过程中的违法强拆,只能按补偿程序进行解决。这会造成什么后果? 

  耿宝建:一个直接的后果是“诱导”行政机关违法强拆。按照传统观点,违法强拆与依法强制搬迁最终结果一个样,给的钱一样多,而依法强制搬迁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这样所有“理性”的行政机关,都可能选择违法强拆。这在一些地区已经成为行政机关拆迁“经验”在传授。如果继续秉持这样的裁判观点,就不利于遏制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就不能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局面。老百姓会觉得行政机关无法无天,同时也可能想:政府能违法,为什么我不能违法。这样的裁判,只能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太好。

  此案同时还明确赔偿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我们进行了一揽子裁决思路,融合了国家赔偿和征收补偿,我们希望通过判决体现产权保护意见中合理补偿的原则。

  所以,我们的态度很明确:行政强拆违法,就是要赔偿。因此,对许水云房屋损失的赔偿,不能再依据公告之日的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而应按照有利于保障许水云房屋产权得到全面赔偿的原则,以婺城区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作出赔偿决定时点的同类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作为基准。

  同时,许水云因正常征收补偿依法和依据当地征收补偿政策应当得到也能够得到的补偿利益,属于其所受直接损失范围,也应由婺城区政府参照补偿方案予以赔偿。

  行政机关应遵循征收法律程序,守住法治底线

  澎湃新闻:实际上,一个合法、正常的拆迁程序应是什么样的?

  耿宝建:类似本案的旧城改造,首先要符合一系列规划,还要提前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时还要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意见来修改完善补偿方案。然后才能由市县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征收决定之后,组织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政府必须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补偿决定都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不起诉的,

  行政机关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市县政府才能组织实施强制搬迁,搬迁时还应当进行公证、登记保存并妥善保管、移送屋内物品。

  澎湃新闻:此案的判决是否有示范和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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