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千人计划专家被指造假 因股东内斗遭曝光(3)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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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千人计划专家被指造假 因股东内斗遭曝光(3)

  该董事会决议显示,本次会议由赵岳星董事长提议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议题就赵岳星股权情况形成决议如下:月旭科技在工商注册显示赵岳星拥有28.01%股份,赵彩珠名下6%股份。赵彩珠名下的6%股份实际属于赵岳星所有,仅由赵彩珠代持,赵彩珠名下股权所对应的出资资金由赵岳星负责,赵彩珠股份权利由赵岳星行使。

  赵岳星与赵彩珠为兄妹关系,赵岳星和赵彩珠二人就股权代持达成的协议已经经过董事会批准和认可。根据此协议,董事会决议认可赵岳星实际持有月旭科技和浙江月旭的股份比例均为34.01%。

  举报方出示的浙江月旭公司章程第十四条显示:“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经股东委派产生。”该公司2011年8月5日的股东会也载明了类似信息。

  浙江月旭没有董事,也没有董事会,怎么可能会有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决议?时任浙江月旭执行董事赵岳星是如何1人开出这个6人董事会的?

  赵岳星于今年1月20日对此一直未做正面回答。

  赵岳星要求,媒体不能只报道屠炳芳举报国千造假,要看到本次举报的背后其实是股权争夺。此外,赵岳星本人也向纪委举报了屠炳芳以及月旭科技实际控制人谢亮峰,大家都在相互举报,如果媒体只报道举报国千造假,就不够全面、客观。

  随即,赵岳星出示了几份他提请召开月旭科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关于提请罢免屠炳芳董事职务的议案(记者注:原文如此)。该议案称,有证据显示屠炳芳名下股份存在严重的股份代持问题,涉嫌股东身份不合法,虚假承诺,误导投资人和损害股东利益。

  赵岳星做出这一判断的证据是:一些微信群聊信息,以及谢亮峰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名片和他的民间公司总经理名片。此外,还有一份屠炳芳2015年12月21日通过工商银行转账给谢亮峰50万元的转款凭证。

  赵岳星还制作了一页《谢亮峰“黑白通吃”的金融王国》示意图,称谢亮峰通过违规交易,将国有资金转给自己控制的公司国有寿昌能源公司等3家公司,并通过这3家公司做期货、P2P及外汇生意,在天津港做煤炭贸易,在杭州千岛湖鼎州实业做酒店,介入重塑能源科技及红权科技(高科技),并用30%的高额利息吸纳民间集资,打通关系户,以及控制月旭科技等。

  赵岳星还向《等深线》记者出示了其他未提交给纪委,且只能局部给记者看一下的进一步举报对手的证据。这些证据绝大部分为谢亮峰与其交流的微信截屏,以及2017年1月份的一次录音和根据录音整理的文件。但他拒绝向媒体提供这些证据。

  谢亮峰今年1月21日在接受《等深线》记者采访时称,此前他确有意向收购月旭科技,但后来发现很难相处,就退出了收购。有关赵岳星对他的举报,当地纪检部门已经多次调查,且早已得出调查结论,赵岳星的举报系诬告。国企负责人自己开设公司也不在党纪国法禁止之列。

  月旭科技董秘则称,此事已经多次发过公告,已向公众说明。

  谢亮峰称,有关屠炳芳向谢亮峰打款50万元一事,系月旭科技在新三板上市前要平一笔100万元的历史账务,该笔账务分为两个50万元,分别经姚立新、屠炳芳、谢亮峰等人,打至洪继龙名下,再由洪继龙还入月旭科技账户。

  月旭科技2014年5月22日的董事会决议对这一事项有所表述。此外,月旭科技财务负责人还向《等深线》记者提供了这两个50万元经多人周转后最终进入月旭科技账户的全部原始转账凭证。其中一份凭证,即是赵岳星用于向纪委举报屠炳芳向谢亮峰转款50万元的转款影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月旭科技2014年5月22日的董事会由赵岳星主持召开。

  这一次董事会,还讨论了月旭科技的新三板上市事宜,以及赵岳星年薪100万元,且另设20万元其他待遇(子女学费)等事宜。

  明明是赵岳星亲自主持的这次董事会定下的平账转款方案,赵岳星为何要将其中一份转账凭证抽出来,提交给纪委和媒体,用作举报对手的证据?

  赵岳星于今年1月25日称,现在已经记不清记者究竟指的是哪一个董事会决议,他正着急赶火车,暂时无法回复。不过至记者发稿时止,赵岳星没有对此作出回复。

  涉及金额

  为何本次国千申报中会出现多处蹊跷?

  举报方认为,获得国千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获得巨额资助或资金支持,这是导致国千申报造假的根本原因。

  根据《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条件和程序》,一旦申报成功,中央财政可给予每人100万元资助,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的配套奖励。三项加在一起,就是300万元人民币。

  月旭科技提供的转账凭证显示,浙江月旭共收到国千给付的150万元现金,已全额转至赵岳星账户。

  月旭科技提供的资料显示,赵岳星此前在上海曾申报过国千,未获成功,原因是上海的国千申报要求在华投资运营必须满5年整。月旭科技的前身尽管在上海注册较早,但实际运营始于2006年,2011年在沪申报时,恰好差几个月。

  浙江的国千申报政策与上海有所区别,要求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且至少在申报前已经在国内超过6个月,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2012年3月26日,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将赵岳星的“高性能色谱分离材料的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列入该市第二批海外英才引进计划项目名单。

  资料显示,赵岳星申报浙江省“千人计划”(俗称“省千”)创业人才的申报材料,由浙江省金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申报联系人为张某。填报的格式文本由“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制。

  有关海外风险投资机构“NACBF”以该公司两个股东的名义收购赵岳星股权的月旭科技董事会决议,即出自该省千申报材料。不过,该省千申报,随即升格为国千申报了。

  2012年4月22日,南开大学某院教授对浙江月旭的“超高纯全多孔球形色谱硅胶”出具的专家意见是:研发具有我国自主产权的该硅胶,对我国分离材料发展非常必要,是很有意义的创新工作。

  同日,中国科学院某所某某某(记者注:字迹潦草,无法准确辨识)给该项目出具的专家意见是:“巧挖(字迹潦草)出的技术路线,具新意,有开发前景,建议支持。”

  2012年4月8日,复旦大学某系教授唐某为浙江月旭的“超高纯全多孔球形色谱硅胶的产业化开发”出具的意见是:项目技术先进,可行,适合中国需求,团队实力强,特此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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