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到事故法拉利没拿到赔偿 被车商索赔948万(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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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到事故法拉利没拿到赔偿 被车商索赔948万(2)

2018年1月,此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评为2017年度重庆市十大民商事诉讼经典案例

2018年1月,此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评为2017年度重庆市十大民商事诉讼经典案例

  余洋律师介绍,该案能够成为经典案例的另一个原因是,迄今,二手车交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届关注,比如,最近推出的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就是一个刺激二手交易利好。案中,龚某的正是一辆二手车,他跟“骏东”因合同纠纷引发延续迄今的曲折,对买卖二手车双方都有很好的启迪或震慑效应。

承办此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律师余洋

承办此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律师余洋

  余洋律师补充,如果通俗地打个比方,把龚某经历渝北区人民法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流程,称为双方“第一轮拉锯战”的话,那么,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全部驳回“骏东”诉讼请求的信息表明,“骏东”仍可依法提起上诉及接下来的再审申请,这个流程将是双方“第二轮拉锯战”的升级。

  截至目前,双方在四个回合中共耗时两年零九个月,“骏东”已承担案件受理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共计25.8万元;龚某承担案件受理费4.6万元。

  有法律界人士给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举了个例:假设,“第二轮拉锯战”中,上诉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再审的裁定是驳回再审申请。待该轮结束后,“骏东”仍有走司法途径表达诉求的欲望的话,届时,不排除“骏东”以其他案由,再次把龚某告上法庭……那么,第三轮拉锯战、第四轮拉锯战……何时是尽头?

  这位人士强调,就算发生这种状况,也属法律赋予"骏东"的权利。

责任编辑:张岩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