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女主播月入数千想解约 经纪公司:赔100万(3)
时间:2018-03-29 09:12 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次
反诉状表示,箐箐自去年7月份开始单方面停止网络直播或直播时长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后还单方面解除合同。据此,请求判令箐箐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箐箐表示,此案目前已经开庭,但并未当庭宣判,“法官要求反诉人即公司提供相关证明,证明确实在我身上花了那么多钱。”其表示,自己在公司并没有得到多大的关照,“跟公司直播还不如我自己直播赚得多。” 如果不播公司便与平台违约了 对此,深圳环亚互娱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箐箐并非是该公司员工,而是公司签约合作的艺人,“她自己做直播并不用来公司,在家直播就行。”其表示,签完合同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箐箐便单方面终止了协议,“这期间公司花了大量精力和物力对她进行包装,还给她打造了专属的直播间。”此外,其表示公司方还与直播平台签署了相关协议,若是某个网络主播突然不播了,公司便与直播平台方违约了。 上述负责人表示,至于对其进行反诉赔偿50万元系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她先告我们公司,我们才进行反诉的,我们的投入因为她单方面违约造成损失,她肯定要去承担相应责任。”其透露,包括劳动部门以及街道办在内的有关部门均已经介入此事,“但对此事,有关政府部门也没有说什么。一切按照法院判决为准”。 经纪公司: 不少网络主播缺乏契约精神 “无论对于经纪公司还是网络主播,想要红没那么快,而且也要靠机遇和运气。” 伴着网络直播的热潮,网络主播成为近些年最为炙手可热的职业。而南都记者了解到,网络直播行业中,违约并非新鲜事,无论是坐拥庞大粉丝社群的大主播还是“试试水”的小主播,都受困于一纸合同。而这些违约事件的背后,更多的来自平台方之间的竞争,而网络主播则是这种竞争食物链的底层。近段时间,不少拥有大量粉丝的游戏主播被平台方以违约之名告上法庭,并被判决赔偿高达千万级别的违约金。拥有海量粉丝的炉石传说游戏主播王涛涛(直播昵称“会长”)便被原平台方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王涛涛在协议履行期内不履行在斗鱼公司平台的直播义务,到虎牙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其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判决王涛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9365645元,上海禾雪文化传播工作室对王涛涛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愈演愈烈的网络主播“违约潮”,深圳一家网络直播经纪公司负责人介绍,在全国范围内,网络主播违约的情况并不少见,无论是从一个平台“跳槽”至另一个平台,还是单方面与经纪公司违约,这暴露出不少网络主播缺乏相关契约精神。 其表示,一般来说,正规的经纪公司如果与艺人签约,会提前告知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该履行的职责,“这是一个前置性条件,做到双方都认可。”其表示,签下艺人后,经纪公司会对艺人进行全方位的打造,包括对外宣传或者外在形象以及网络主播的内在,“比如学会更多的才艺,构建自己的粉丝社群,每天监控直播及流量变化,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其表示,目前对于潜力主播或者小主播而言,他们和经纪公司与直播平台三方并没有三方协议,而是两两签订协议,“如果一方违约,牵动的是三方的利益。”其表示,对于一个签约网络主播的培养是长期的,“所以无论对于经纪公司还是网络主播,想要红没那么快,而且也要靠机遇和运气。” 上述负责人表示,当然直播行业鱼龙混杂,也会有一些经纪公司打着招收艺人的旗号,与网络主播签署不平等协议,“不少年轻主播缺乏社会经验和基本的法律知识,让经纪公司一吓就想着拿个几万元进行私了。” 分析人士: 主播处于各平台竞争食物链底层 网络主播的“违约潮”的背后,更多的还是牵扯到了平台方或者经纪公司的利益。 一名直播行业的资深分析人士表示,网络主播的“违约潮”的背后,更多的还是牵扯到了平台方或者经纪公司的利益。其表示,通俗来讲,对于一般的经纪公司而言,与网络主播签约更看重的是量,“比如一个经纪公司签下几百个艺人,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可能每个都打造成网红,就需要由量变引申为质变,将这些主播统一或者差异化培训后分派到不同的直播平台,属于是广撒网策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