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初,张满被带到提审室,看见甘帆带着一位记录员在里面。张满称,甘帆要求他把1994年12月28日的有罪供述再说一遍,“我说那是假口供,是你刑讯逼供。他就叫记录员不要记了,然后又把我关回去。” 之后五个月,张满被先后三次被提取了指血。到了当年6月中旬,被抽取的是静脉血。再之后,没有人再提审张满。张满在看守所中,每日做火柴盒。 1996年春节,在家打扫院子的张玉吉发现大门口有一封信。她不识字,拿着信跑到妹妹家,才知道这是一个印着“云南省公安厅”的信封,收件人是她的名字。里面是一张文稿纸的复印件,手写的字,但和信封上收件人名字的字体并不一样。落款写着,“同情人”。 “主要办案人甘帆已经调走,(公安局领导内部对此案看法不同,有分歧)。”信里这样写道,并且给张满家出了两个主意,一是建议反复找市公安局和市政府反映张满被长期非法受审的情况,再是向甘帆当时所调任的省民航局公安处控告他。 此后,当年43岁的张玉吉展开了密集的告状。1996年3月29日,张玉吉以妨碍侦查的缘由,被大理市公安局收容审查。而张银峰因故意杀人嫌疑在1996年3月23日被收容审查。 1996年5月底6月初,张满再次被抽取指血。这一次,血样送到了昆明医学院进行血液鉴定。 两个月后,当年8月13日,张满被戴上脚镣和手铐,再次在刑侦队的提审室见到甘帆。甘帆仍然让他重说1994年12月28日的供述。 张满称,甘帆之后搬来至少500瓦的大灯,照在他眼前,再把一人高的组合音响开得能感觉房子在震。直到当年9月3日,张玉吉从第二看守所被带出来,和张满见了面。 见面后,没有任何结果,张满和张玉吉又被分别带回看守所。到当年11月份,张玉吉和张银峰被先后解除收审。 法律文书显示,张满在1996年8月29日被正式逮捕,此时距他被收容审查已经过去近两年。 伪证 张玉吉通过打听,找到了大理市坤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姜文信。 在姜文信1997年3月25日的一审护词中,提及昆明医学院鉴定的锄头把和此前《现场勘验笔录》中的锄头把“缺乏同一性”。其中,鉴定的锄头把为1.37m,而勘验的是134.5cm。此外,鉴定的血迹部位是在锄头把中部及上端,而勘验的是木棒头部。 姜文信还提到了1996年出现过两名目击证人。 当时,证人姓名未被公开。在证人的证词记录里,两人说法雷同,均称王学科妻子赵丽英叫喊着跑下楼,之后又被张满举着锄头追到二楼。姜文信提出疑问,为什么证人时隔七年才作证。而不公开姓名,无法判断证人和被告人之间的恩怨关系。 1997年3月26日,大理州中院的判决书中最后写道,“被告人张满因与同村村民王世明有积怨,从而产生了杀害王的长子王学科进行报复的恶念。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晚,张满潜入王学科家中,乘王学科不备将其击倒并杀害,并将尸体抛入水井之中。随后,张满将王学科之妻张丽英、其子王高能、其女王高田杀死后逃离现场。” 1999年,云南省高院二审时公布了证人姓名,是村民杨汝舟和张双社。 上世纪90年代,严打时期,张满举报了杨汝舟妻子和一起盗窃有关,让其坐了牢。张满认为,因为这件事,杨汝舟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而后,杨汝舟散布谣言,称张双社在事发当晚从家中后窗看见了案件的经过。 2015年,有媒体人想调查这桩案件,在拍摄的视频中,张双社承认,1996年时,他被人多次找上门,但他一再称并没有看见张满杀人。之后,张双社和父亲先后被关入第一看守所和受审所。在看守所中,他被要求看了张满的供述录音,并被告知,“如果你配合,我们就放你回去。” 张双社也曾是张满的学生,房子就在王学科的独院后面。7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去往张双社的住处,如今的房子是在当年的原址上加盖的,后窗高度只达到王学科院墙的位置,无法看到院内发生的事情。而张双社在当年的视频中称,其当年的老屋根本就没有后窗。 现在,张双社搬离了这间住所,只有其年迈的父母居住在内。其父年逾八十,已经记不清当年在受审所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