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持续了3个半小时,出庭检察员最终表示,现有客观证据、技术性证据不能直接指向李锦莲作案,客观证据出现矛盾,公安人员办案方式和程序存在诸多不当,综合证据裁判规则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改判李锦莲无罪。 尽管有此表态,李锦莲当庭作最后陈述的时候,依然难掩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像上次一样,结果还是有罪?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6月1日,江西高院作出判决,改判李锦莲无罪。判决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作案工具来源不明、去向不明,制作毒桂花奶糖的过程没有证据印证,也无法从桂花奶糖找到糖纸指纹。 这些理由,律师在20年前就已经开始提出了。 丢下囚服,李锦莲起程回家了。汽车在2010年新修的路上走着,离当年的案发地越来越近,女儿李春兰为他指着,某个地方是当年的什么地方。 望着窗外,李锦莲未发一言。 这与庭审完的那个夜晚反差太明显了。那天,李春兰想连夜赶回遂川,这样能节省一晚上的住宿费用。她不会用地图软件,不知道通往火车站的公交车站在哪里。她与随行的记者一起走着,不断打听别人旁听庭审的感受,追问这次会不会改判无罪,但听到肯定的回答,她又觉得可能还是会重蹈覆辙。 现在父亲出狱归来,李春兰的生活也要重新开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