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
时间:2016-12-28 10:59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11.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党员干部要严于自我解剖,自觉加以整改,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互相批评变成互相吹捧,坚决反对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守原则、亮明态度。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四、坚持改进作风从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党的作风全面好转,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12.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法,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及群众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防止违背政策底线解决个别问题引发盲目攀比、滋生不稳定因素。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领导干部要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中,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党员干部要顾全大局,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积极做好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等工作。 13.持续整治作风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隐蔽场所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重点治理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正和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欺压百姓,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行为。 14.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整合各方面力量,完善和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严格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规范领导干部有关待遇,从严要求、强化约束。 五、坚持选用管理干部从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必须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15.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以事择人、以岗选人,科学精准选拔干部。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既重政绩又重政德,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 16.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在选人用人中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考准考实干部。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逐步推行干部调整“三听三酝酿”制度,完善“三考一库”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行干部政绩差异化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7.净化选人用人风气。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各个环节,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巡视巡察成果必用。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持续破除“四唯”取人,持续整治“三超两乱”等问题,研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制度,构建“两审两查一晒两公示”廉洁审查把关网络。完善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 18.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和用人环境,及时配齐配强班子,持续实施一把手工程,推进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化,注重培养锻炼使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着力从中心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中培养选拔干部,推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等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拓展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的渠道。抓住想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健全多元正向激励体系,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研究制定鼓励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办法,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严格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坚决调整不守规、不作为、不胜任、不团结、不诚信的干部。 六、坚持抓基层基础从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