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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两名教授论文涉嫌抄袭 河南省教育厅回应

  原标题:河南高校两教授论文涉嫌抄袭,省教育厅:已获举报,正调查

  又有高校发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近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向澎湃新闻()举报称,自己在检索文献时,发现河南郑州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陶晓燕教授和朱九龙教授公开发表论文存在严重的“剽窃抄袭”行为。

  13日下午,澎湃新闻就此事致电中原工学院人事部办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朱九龙、陶晓燕目前为中原工学院教授,朱九龙还任经管学院副院长,二人为夫妻关系。对于有人举报二人涉嫌学术不端事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不了解。中原工学院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

  当天上午,河南省教育厅学风建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4月3日确有收到相关举报,随后将相关内容转给中原工学院科研处,该校学术委员会正对此事进行调查,结果将上报给教育厅学风建设办公室。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教育厅收到举报不会捂着压着不管,会用很公正的态度来处理,同时表示需要给学校一定时间进行核实。

  澎湃新闻从知网上下载了陶晓燕、朱九龙二人涉嫌抄袭的论文《案例教学法在技术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以下简称“陶晓燕、朱九龙论文”),该论文2010年发表于《学理论》期刊,两人署名下注明来源: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经澎湃新闻对比,该论文多处内容同张瑞红论文《案例教学在管理学专业教学中的应用研究》(2010年3月)、刘建莉等人论文《案例教学法在<金融学>教学中的应用》(2010年4月)、林祖华论文《高等院校管理学科案例教学亟待加强》(2004年8月)、裴育等人论文《浅议案例在高职<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2009年6月)、白晨星等人论文《高职电子商务类课程案例教学方法的应用研究》(2007年10月)等5篇论文内容雷同,甚至一字不差。

  据知网收录信息,陶晓燕、朱九龙论文发表于2010年7月20日,收稿日期为2010年4月28日,从时间上看,其收稿日期都比上述其他论文发表时间晚。陶晓燕、朱九龙该篇论文正文3500余字,经澎湃新闻对比,其中2800余字的篇幅涉嫌抄袭自上述5篇文章。

  全文“杂糅”5篇论文,部分内容照搬

  陶晓燕、朱九龙上述论文包括以下四大部分,“一、案例教学法的定义及起源;二、在技术经济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三、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四、技术经济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陶晓燕、朱九龙论文正文第二大部分多处涉嫌抄袭、改写自他人论文。比如,在“案例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必然途径”部分,陶晓燕、朱九龙论文表述为:“在技术经济学的教学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重理论轻实务、重传授轻参与的问题。很多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这对于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学来说,无疑是纸上谈兵,很难让学生及时消化、融会贯通,同时也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而林祖华论文表述为:“我国管理学科教学一直存在着重理论轻实务、重传授轻参与的缺陷, 很多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书本上的理论知识, 这对于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管理学科来说,无疑是纸上谈兵,从理论到理论,很难让学生及时消化、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同时, 也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对比发现,仅有个别名词及标点的变化。

  陶晓燕、朱九龙论文第三部分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经过比较,该部分则涉嫌在结构及内容上抄袭张瑞红论文、刘建莉论文。

  陶晓燕、朱九龙论文该部分分为四个小标题:(一)阅读、分析案例阶段;(二)小组讨论、形成共识阶段;(三)正式发言、全班讨论阶段;(四) 总结评述、消化提升阶段。这与张瑞红在“案例教学法在管理学中的运用”部分的四个小标题完全一致。而在该部分具体内容上,陶晓燕、朱九龙则涉嫌几乎完全抄袭了张瑞红、刘建莉二人论文,仅在个别语句上有所改动。(见下图)

  陶晓燕、朱九龙在论文中写道:

  (一)阅读、分析案例阶段 阅读案例是案例讨论的准备阶段,教师和学生都要做 好准备。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选好案例,推荐参考文献,作好案例讨论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应该根据老师的要求,自己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并认真阅读这些材料,独立思考、进行分析、提出决策。由于案例来自于现实,适合大家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学生可以很快了解、掌握案例中的相关情况,通过思考、分析、推理,形成初步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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