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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正当防卫为什么这么难

时间:2018-08-30 08:14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
原标题:在中国,正当防卫为什么这么难|大象公会 为什么有的地方抵抗侵害要被判刑,有的地方却可以合法击毙? 文|吴余 「正当防卫」在国内多次成为舆论焦点,近日江苏昆山「

原标题:在中国,正当防卫为什么这么难|大象公会

为什么有的地方抵抗侵害要被判刑,有的地方却可以合法击毙?

文|吴余

「正当防卫」在国内多次成为舆论焦点,近日江苏昆山「宝马司机持刀追砍电动车主刀没拿稳遭对方夺过反杀」的新闻,又一次引发热议。      

在很多人看来,宝马车上的纹身男仗着人多势众,当街殴打并持刀追砍他人,电动车主的反抗值得理解和同情。

类似的公共舆论此前也多次爆发,如2017年山东于欢辱母杀人案,一审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审判处无期徒刑,引发巨大争议。二审依然认定防卫过当,徒刑减为五年。

2016 年,一位得知妻子被强奸的丈夫在追赶强奸犯过程中将其打伤,被判故意伤害罪,2009 年,宾馆服务员邓玉娇刺死纠缠要求三陪的镇政府人员,被判为防卫过当,因其他事由免予刑事处罚。这类案件都激起了媒体和网民的强烈反响。

● 轰动一时的邓玉娇案

在美国同类案件的对比下,中国法院判定正当防卫时的极端谨慎,更让许多人愤懑不平。

2011 年1 月,美国佛罗里达州14 岁少年萨维德拉在校车上遭到一伙高年级学生霸凌,逃下车后,紧追其后的霸凌者又用拳头击打他的头部。萨维德拉向领头的霸凌者努诺连捅12 刀,将他刺死。而佛州地方法院以「自我防卫」为由,判定其「未成年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

● 案件当事人信息

为什么在中国构成正当防卫这么难?为什么中国与美国有如此大的差异?

正当防卫有多难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案件被告提出正当防卫的话,得到法院承认的情况相当少见。

有研究者从全国各级法院公示的正当防卫的案件中调取了226 份判决书,其中绝大部分被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认定正当防卫的仅为6%。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样本已经算是对正当防卫认定存有一定争议的案件,而更多实施防卫行为的案件,由于法律条件的不满足,压根就没被考虑。

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中国法院认定正当防卫的门槛过高。

中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见于刑法第20 条:

法条虽然字句清晰,但法官在处理具体的案情时,并不是依据这些措辞抽象的法条,而是参照刑法理论,从法条中提取归纳出某种情形的条件,再将其与案情一一比对认定。

在这一过程中,正当防卫的门槛就被提到了一个极难满足的层级。

中国刑法通说认为,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以下几项:

经过这样一番重组,看似简单的法条立刻变得复杂无比,而且在具体实践中,还被混入有中国特色的种种问题。

以规定最明确的「起因条件」为例。刑法学者张明楷指出,虽然刑法明文规定,正当防卫的起因可以是对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侵害,但中国司法实践中,往往只有在防卫人面对谋杀、强奸、抢劫几种特定侵害行为时,其自卫行为才能得到公诉方和法院的认可。如果是在故意伤害行为或侵害名誉权行为面前还手自卫,一般会被当作互殴处理,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时间条件」也经常引起争议。2004 年,长沙出租车司机撞死劫匪的案件被法院判为正当防卫不成立,就是因为司机是在劫匪逃离过程中将其撞死,劫匪的侵害行为已经中止,不满足时间条件的要求。

● 「被劫的哥驾车撞死劫匪一审获刑三年半」

同理,2016 年丈夫打伤强奸犯的案件,也发生在强奸行为中止后,因此不构成正当防卫。

「限度条件」在实践中也很麻烦。如中国大部分考核方法一样,大多数法官对防卫者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的判断,主要是针对行为的结果,而不是防卫者的具体境遇。若遭到群殴,以刀子等冷兵器突围,极有可能因造成多人伤亡,而被法院认定为防卫过当。

最麻烦、对防卫者也最不利的,则是对防卫者「主观条件」的认定。中国刑法通说认为,防卫人必须意识到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侵害,而不能是故意侵害他人。如果是带有报复目的的行为,则因为具有侵害他人的故意,对其主观条件的判断就是只有犯罪意思、没有防卫意思,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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